关于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实务解读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2026/7/28 11:08:08 浏览数:203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于2026年6月30日起实施,为有效防范工程合同履约与结算法律风险,提升建设工程纠纷应对能力,帮助行业主体精准把握建设工程领域司法裁判规则。经研究,决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实务解读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滨海新区建筑业协会
协办单位:
上海海华永泰(天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
二、活动时间
2026年7 月 29日(星期三)下午14:00-17:30(签到/入会时间为当日13:30起)
三、活动形式
线下主会场现场参会 + 腾讯会议线上同步直播;
线下会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A座202;
线上渠道:腾讯会议平台,报名成功后统一发送会议链接、会议号及参会须知。
四、邀请参会对象
各副会长单位、会员单位法务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
五、 会议议程
本次研讨会邀请协会建设工程领域专业律师主讲,结合司法裁判实践与典型案例,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核心规则开展系统解读,内容涵盖:
(一)必招工程合同效力弹性认定,适配招标范围政策调整;
(二)刚性否定违规招投标与资质出借效力,统一无效裁判标准;
(三)重构挂靠工程款责任规则,按发包人知情程度分层定责;
(四)废止违法转分包越级追偿规则,衔接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五)细化固定总价结算规则,简化中途撤场价款核算流程;
(六)明确审计结算适用边界,破解“以审代拖”行业结算僵局;
(七)划定优先受偿权权利范围,规范折价协议行权法定要件;
(八)细化优先受偿权行权规则,明确起算时点与债权转让标准;
(实际内容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调整)
本次活动设置互动环节,由上海海华永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联合为参会人员解答实务疑问。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7:00;
(二)报名流程:参会单位请扫描二维码报名;
(三)报名确认:主办方将于活动前1个工作日,向所有成功报名的人员发送参会确认通知;线上参会人员将同步收到腾讯会议链接及参会注意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线下会场名额有限,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会资格,额满即止;
(三)线上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将会议名称修改为“单位 + 姓名”格式,参会全程保持静音,提问可通过聊天区提交;
(四)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向参会人员同步分享电子版课件,并开放限时线上回放通道。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筑业协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