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之家
法治,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石,是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而法治文化,则是法治落地生根的灵魂支撑。它承载着公平正义、权责对等、权利保障、遵法守法等核心价值,是深藏于社会肌理、根植于民众内心的法治信仰与行为自觉。正如出自苏辙的《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的法谚“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一、核心...
案情简介广西某投资公司系广西某市某商品房小区的建设单位,2015年12月3日,广西某投资公司(发包人)与福建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人)就该小区1#-8#楼及其地下室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侯某(承包人、乙方)与福建某建设工程公司(发包人、甲方)、广西某投资公司(...
“背靠背”条款一般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的付款时间、金额、方式等以第三方给付款项于付款方为条件的条款。“背靠背”条款在各类合同中均可能出现,但建设工程领域中由于资金需求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等特点,在“业主—总包—分包”的交易结构中被广泛运用,总承包方通常以该条款来转移业主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最高法民申785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某地产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法定代表人:高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曹爱华,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志文,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最高法民申7273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江西某机械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谢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坤,北京恒都(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仕杰,北京恒都(成都)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最高法民申786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云浮市某地产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大道。法定代表人:林某杰,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某颖,该公司职员。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东某建设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最高法民申637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宿州某投资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诉讼代表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等43家公司管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余栋,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合肥某公司,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最高法民申523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某,男,汉族,1982年12月28日出生,住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启华,贵州宏贯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敏,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8)青民终23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青海某环保服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法定代表人:吴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发伟,该公司副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喇成霖,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民再170号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陕西某建筑劳务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定代表人:潘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旭,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举会,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宝鸡某建...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黔民终104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盘县某煤业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柏果镇。法定代表人:张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宏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孟玲,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民终75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某建设公司,住所地江苏省盱眙县桂五镇。法定代表人:祖某,该公司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高某,男,1963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利辛县。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雪峰,安徽智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第三人:利辛...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8)鄂民终3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武汉某地产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经济开发区沌口小区。法定代表人:李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小雨、陈铭,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建设集团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
一、法治的建筑维度:空间中的法治精神法治从来不是抽象的口号,它需要被看见、被感知、被体验。而建筑,正是法治走向公众的重要媒介。从古至今,随着建筑的不断演进——从古代城池、官署、仓廪、津梁,到现代公共建筑与基础设施——建筑早已超越基本的实用范畴,深度融入特定社会结构与意识形态。每一...
建设工程领域中,发包人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以现金方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以房抵债(工程款)”(俗称“工抵房”)成为常见的支付替代方式。承包人在接受工抵房后,为缓解自身资金压力,亦可能将其流转至下游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及材料分供单位。工抵房是参建各方基于意思自治达成的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