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3331』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
2026/3/31 18:06:42 浏览数:8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组织在全区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并研究制定了“3331”(“三措施三防护三检查一标准”)举措,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预防高处坠落管控,从全流程筑牢高处作业安全防线。
落实三项重要措施。一是物防选择的措施,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环境和作业要求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设施设备,复工复产前全面核查设施设备的有效期和检测试验报告,杜绝不合格品入场。二是交底培训的措施,各施工单位要做好高处作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高空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需包含高空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进厂时核验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排除高血压、恐高症等不适宜人群。三是方案编制的措施,各施工项目要针对涉及高处作业的危大工程(包括操作平台)提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防护要求与操作流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做好三类防护工作。一是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须全程正确佩戴安全带,严格执行高挂低用原则,挂钩需挂在建筑结构、专用安全绳、安全带系挂点等牢固承重点。二是设施防护,各施工项目要根据临边洞口尺寸进行分级防护,操作平台架体与建筑结构要可靠连接,移动式平台轮子要带制动功能。三是环境防护,明确恶劣天气严禁作业,雨后复工须检查作业面防滑措施,作业区须设置警戒区与警示标识,交叉作业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和警戒隔离区。
执行三个检查要求。一是班前自查,作业人员上岗前须检查安全带织带、卡扣、缓冲器是否完好,检查作业区域洞口防护、平台稳定性是否达标。二是班中巡查,作业过程中,专职安全人员重点检查安全带佩戴规范性、防护设施是否被擅自改动、物料堆放是否合规,监护人进行旁站监护,监督高处作业并及时纠正违规操作。三是定期复查,施工单位每月要进行安全带、防护设施专项检查并建立台账,对操作平台等关键设施定期核验稳定性,破损、老化、超期的防护用品要采取禁用措施。
在个人安全防护标准方面,施工人员要牢记“一条安全带、一顶安全帽、一条生命绳、一个稳固可靠的作业面”的高处作业个人安全防护标准,缺一不可,筑牢个人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通知要求,各级监督机构及人员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同时督促各施工单位务必要求作业人员牢固树立“四不伤害”原则,切实维护好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落实三项重要措施。一是物防选择的措施,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环境和作业要求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设施设备,复工复产前全面核查设施设备的有效期和检测试验报告,杜绝不合格品入场。二是交底培训的措施,各施工单位要做好高处作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高空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需包含高空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进厂时核验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排除高血压、恐高症等不适宜人群。三是方案编制的措施,各施工项目要针对涉及高处作业的危大工程(包括操作平台)提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防护要求与操作流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做好三类防护工作。一是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须全程正确佩戴安全带,严格执行高挂低用原则,挂钩需挂在建筑结构、专用安全绳、安全带系挂点等牢固承重点。二是设施防护,各施工项目要根据临边洞口尺寸进行分级防护,操作平台架体与建筑结构要可靠连接,移动式平台轮子要带制动功能。三是环境防护,明确恶劣天气严禁作业,雨后复工须检查作业面防滑措施,作业区须设置警戒区与警示标识,交叉作业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和警戒隔离区。
执行三个检查要求。一是班前自查,作业人员上岗前须检查安全带织带、卡扣、缓冲器是否完好,检查作业区域洞口防护、平台稳定性是否达标。二是班中巡查,作业过程中,专职安全人员重点检查安全带佩戴规范性、防护设施是否被擅自改动、物料堆放是否合规,监护人进行旁站监护,监督高处作业并及时纠正违规操作。三是定期复查,施工单位每月要进行安全带、防护设施专项检查并建立台账,对操作平台等关键设施定期核验稳定性,破损、老化、超期的防护用品要采取禁用措施。
在个人安全防护标准方面,施工人员要牢记“一条安全带、一顶安全帽、一条生命绳、一个稳固可靠的作业面”的高处作业个人安全防护标准,缺一不可,筑牢个人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通知要求,各级监督机构及人员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同时督促各施工单位务必要求作业人员牢固树立“四不伤害”原则,切实维护好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宁 鹜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