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费要告别“地板价”?广州、济南接连出手,监理行业的竞争方式正在变
2026/9/28 18:06:39 浏览数:22
来源:广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说明:本文采用“AI辅助 + 人工编辑”的协作方式。
监理行业的“低价竞争”,说了很多年。
项目越来越难做,报价却越来越低。
报价低了,人手怎么配?现场怎么管?服务还能做到什么程度?
这些问题,监理企业其实都清楚。
最近,广州、济南接连出台相关措施,又把这个老问题摆到了台面上。
广州在推行业自律,明确反对恶意低价竞争;
济南则直接提出,建设单位不得诱导监理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这次不妨看看,政策到底管了什么,又可能给监理企业带来哪些变化。
广州先动了:从行业自律管起
9月,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发布相关通知,组织监理企业签署《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签约书。

里面有一条很直接:
不恶意低价竞标。
同时,对串通投标、价格垄断、弄虚作假、转包挂靠等行为,也提出了自律要求。
企业信息也要进一步规范。
资质、人员、执业资格、关键岗位配置等信息,需要进行归集和核验。存在信息失实等问题的,也会受到相应的行业自律处理。
这件事看起来不像什么“大政策”。
但对监理行业来说,意义在于:
以前大家都知道低价竞争不好,现在开始有人试着把这件事管起来了。
而且不只是喊口号。
广州已经开始要求企业签约,并推动相关信息进入平台。
济南更直接:低于成本价,不能干

原文链接:https://jncc.jinan.gov.cn/col/col40636/art/2026/art_6dc15340373a4661afcb6965124f949e.html
济南这次的表述就更直白了。
《济南市促进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
建设单位不得以最低价中标的形式诱导投标监理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同时,监理企业自己也不能低于成本承揽业务,不能靠恶意低价去抢项目。
还有一个细节,可能比“不能低价”更重要:
不能因为价格低,就把现场人员减掉,也不能降低监理工作标准。
这个逻辑其实很现实。
一个项目如果报价已经压得很低,企业总得想办法把成本降下来。
最容易动的,往往就是人。
少派几个人,少去几次现场,能线上解决的尽量线上解决……
但监理的核心工作偏偏就在现场。
所以济南这次实际上管了两头:
甲方不能逼着你低于成本报价,监理企业自己也不能靠低价拿项目、再靠缩水服务把成本省回来。
监理费,重点不是“涨不涨”,而是别乱压
看到“不得低于成本价”,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是:
那监理费是不是要涨了?
这个结论现在还不能这么下。
政策不是在说“所有监理项目统一涨价”。
真正变化比较明显的,是对合理费用和正常履职的强调。
济南文件提出,建设单位应保证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所需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及时支付。
如果项目发生工期延期、工程量增加、工作内容增加等情况,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说白了:
该干多少活,就应该有对应的费用。
这其实也是监理企业一直比较头疼的问题。
合同里是一套,项目做起来又是另一套。
工期拖了,工作量增加了,监理人员还得继续跟,但费用未必同步调整。
现在至少在政策层面,把这类问题又往前推了一步。
以后比的,可能不只是报价
这次济南的文件里,还有一些内容容易被忽略。
比如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现场人员配置、到岗履职、监理日志、隐患整改等。
同时,还提出对监理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并开展等级评定。
这意味着什么?
很简单。
以后甲方选监理,不能只看报价。
至少从政策导向来看,企业信用、人员配置、现场履职这些东西,会越来越重要。
当然,现实里价格还是重要。
这一点没必要回避。
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时候,不可能因为出了一个政策,企业马上就都不比价格了。
但如果大家都在一个合理价格区间竞争,企业之间真正拉开差距的东西,就会慢慢变了。
总监怎么样?
团队怎么样?
现场管理做得怎么样?
出了问题能不能真正盯住?
这些东西,最后还是要落到项目上。
监理企业还能往哪里走?
还有一个方向,济南文件提得比较明确:
智慧监理和全过程咨询。
包括利用数字化平台做监理,也包括拓展全过程咨询,以及绿色建筑、工程保险、项目后评价等专业服务。
这个方向其实大家已经谈了几年。
但问题也很现实:
客户愿不愿意为这些服务单独付钱?
这才是关键。
所以我觉得,监理企业没必要什么都做。
先把自己真正擅长的东西做出来。
比如有的企业强在现场管理,有的强在大型复杂项目,有的在BIM、数字化方面有积累,也有企业更适合做全过程咨询。
没必要所有企业最后都变成一个样子。
能把一两项服务真正做出差异,可能比把业务范围铺得很大更实际。
来源:建设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