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3/19 18:54:51 浏览数:788
初评企业:符合《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初次申报的企业。
复评企业:2021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重新确定信用等级,更换证书、证牌。
年审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填报年审资料。
申报时间:3月18日开始。
初评企业首批申报须于4月19日前完成,后续批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复评企业须于4月19日前完成申报;年审企业须于5月31日前完成申报。
(二)初评企业申报须由推荐单位(见附件3)进行推荐方可参加评价,完成网上申报后将基础资料、信用承诺、评价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复评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联系信用委办公室登记。
(三)推荐单位须在信用平台完成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并于4月26日前统一将初评企业推荐函报送信用委办公室。
(一)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年审结果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的,作降级处理;凡逾期未参加复评的企业,其原有信用等级自动失效;
(二)复评、年审企业如需信用报告,或有恢复或晋升信用等级需求,请向信用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按相关程序进行。
联系人:经琦、刘永红
电 话:010-63253426、6325346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四层
QQ群号:455470131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来源: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