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泉涌钻井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公示
2026/7/31 18:30:27 浏览数:99
各有关单位:
2026年5月26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中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6年7月26日前就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整改。天津泉涌钻井工程有限公司、中天海旭(天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东方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委将按规定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委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A座301室
联系电话:022-63001898 022-59012253
2026年7月31日
来源:区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