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之窗

总监注意!开展首批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活动

2025/7/31 18:15:44 浏览数:165

中监协〔2025〕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监理行业协会,有关行业专委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提升工程监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现开展首批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持有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2. 持有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证在有效期内;

3. 聘用单位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且会员证在有效期内;

4. 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至少主持完成一个项目的监理工作。


二、申报与推荐


1. 本次评价由个人会员自愿申报,按照要求填写《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申报材料经聘用单位审核确认后,于2025年8月20日前报送企业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监理行业协会,有关行业专委会、分会;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监理行业协会,有关行业专委会、分会按《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标准》进行初步审核,按所属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数量的10%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推荐(每个单位会员推荐人员数量原则上为1人);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监理行业协会,有关行业专委会、分会填报《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推荐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个人申报相关材料(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件),于2025年9月10日前发送至gxlkey@sina.com,纸质版一式2份寄至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三、考核评价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和答辩,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监理行业协会,有关行业专委会、分会推荐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进行考核评价。


四、评价结果公示与发布


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官网或文件发布。


五、其他说明


1.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 评价结果解释权归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监理改革办公室 宫潇琳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层B区

电  话:010-88385640

邮  箱:gxlkey@sina.com


附件:

       1.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申报表.doc 

       2.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推荐表.doc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5年7月30日


原文下载:关于开展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活动的通知.pdf 


来源: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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